知識產權保護規則
歐菲斯服務提供者(或簡稱“我們”)制定本《知識產權保護規則》(下稱“本規則”)致力于保護知識產權,以維護健康安全的電子商務環境及消費者和商家對我們的信任。針對知識產權侵權的正當投訴我們將努力協助權利人高效地提交投訴,并進行處理。
若通過我們的平臺維權,該權利人有義務遵守本規則的相關內容,我們也將對違反平臺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的行為人采取處置措施。我們不會接受存有惡意企圖(例如意圖擾亂競爭對手運營或損壞其聲譽)的刪除請求及其他投訴。基于誠信原則,如我們認為刪除請求或其他投訴存在惡意,我們將對提交者采取處置措施。
我們將在適用的管轄區依照適用的當地法律實施和執行我們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規則,與知識產權權利人加強合作,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為規范商家行為,營造良好的購物環境,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制定本規則。
本規則適用于歐菲斯及關聯平臺上所有入駐商家。
1、本規則中的“平臺方”是指歐菲斯及關聯平臺所有者。
2、本規則中的“被通知人”是指經平臺方主動排查后所通知的商家。
3、本規則中的“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不當使用知識產權權利人(或簡稱“權利人”)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文字或圖形版權、商標、專利信息等內容。平臺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該行為的自查范圍予以不定期調整。
4、平臺方有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主動排查平臺內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違規行為,通知被通知人在規定期限內整改或申訴,并對被認定存在侵權情形的被通知人予以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處理措施。
5、平臺方收到市場監督、行政管理部門等監管機關監管意見時,有權向監管機關提供相關自查信息,要求被通知人予以配合、執行監管意見。
1、自查方式:平臺方通過識別技術、人工抽檢等方式排查與權利人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的圖案、標記等具有較高相似度的商品鏈接。
2、通知方式:平臺方經初步判斷認為商品鏈接中存在知識產權違規行為的,通過郵件、站內信件等方式通知被通知人申訴或整改。
1、申訴流程
(1)被通知人接到平臺方的自查通知消息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訴或予以整改,期滿未提交申訴材料或完成整改的,平臺方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處理措施。平臺方保留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及追究被通知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2)被通知人因逾期未申訴或整改而受到處置措施的,最遲可以在受到處置措施起7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訴或完成整改,若再次逾期未申訴或整改的,我們將不再處理同一申訴請求。
(3)被通知人提交申訴的,平臺方將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于符合要求的申訴材料平臺方將告知被通知人并對申訴材料予以留檔,不再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處理措施;對于提供材料不全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平臺方將告知不符合原因并予以駁回,直至被通知人補充完整且符合要求后予以審核通過。被通知人接到駁回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未補充新申訴材料的,平臺方有權繼續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處理措施。
2、申訴事項
(1)被通知人可以選擇提交如下申訴材料:
a.被通知人擁有合法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
b.被自查商品的權利人憑證,包括但不限于授權文件、可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進貨憑證等材料;
c.來自第三方權利人合法授權的憑證,包括但不限于權屬證明和/或授權證明材料;
d.被自查商品與權利人的知識產權不相同且不相近似的對比說明材料;
e.在權利人知識產權創作、申請之前的在先公開、銷售憑證;
f.其他能夠證明不存在侵權行為的證據材料;
被通知人還應當附上詳細說明不構成侵權的書面理由以及對申訴資料及通知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負責的承諾書;被通知人所提交的每一份文件中記載的事項必須清晰完整,并在每一份文件上簽署申訴人親筆簽名(對自然人)或加蓋申訴人公章(對法人或其他組織)。
(2)被通知人收到郵件或站內信件消息提醒后,可以通過【第五章
如何聯系我們】咨詢知識產權自查信息及申訴。
(3)被通知人在當次自查處理流程完成后,能夠提交足以證明不存在侵權的證據的,平臺方可以終止此前采取的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處理措施。
1、本規則中的“平臺方”是指歐菲斯及關聯平臺所有者。
2、本規則中的“投訴人”是指因認為其擁有的知識產權受到侵犯,而向我們發起維權投訴的自然人、法人、利害關系人或其他組織及其委托的代理人。
3、本規則中的“被投訴人”是指投訴人指出通過我們及關聯平臺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侵犯其知識產權的商家。
4、本規則中的“維權”是指權利人針對歐菲斯及關聯平臺內的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所展示的商品信息可能侵犯其知識產權,從而發起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為。
1、投訴人承諾
(1)投訴人應當保證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由于投訴人提供信息不實導致的任何后果及責任由投訴人承擔。
(2)投訴人授權并同意,平臺方以處理投訴為目的的使用投訴人提供的信息或材料,并授權和同意平臺方將該信息或文件轉發至被投訴人。
(3)投訴人授權并同意,平臺方以處理投訴為目的的將投訴人提供的信息或和文件轉交給調解組織、相關行政機關等協助判斷、調解或配合調查取證等用途。
2、投訴信息及材料提交
投訴人向我們申請維權投訴處理,應當清晰完整提交但不限于以下相關材料,且每一份文件上均應當有投訴人親筆簽名(對自然人)或加蓋申訴人公章(對法人或其他組織):
(1)權利人具體的身份信息和聯系信息,并提交權利人身份主體證明;
(2)若委托代理人投訴的,代理人需出具代理人身份的主體證明、權利人的授權委托書,其中授權委托書應包含授權知識產權維權投訴等相關內容、權利人的簽字并加蓋其自然人簽字或其法人公章。
(3)被投訴的侵權類型(商標侵權、著作權侵權、專利侵權)信息;
(4)對著作權侵權的投訴,可以擇一提交以下權屬證明:著作權登記證書原件掃描件;或被盜用作品的原始作品等證明材料;或其他可以證明投訴人擁有合法、完整著作權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5)對商標侵權的投訴,可以提交以下全部權屬證明原件的彩色掃描件:商標注冊證、注冊商標轉讓證明(若存在此情況)、注冊商標變更證明(若存在此情況)、注冊商標續展證明(若存在此情況);
(6)對專利侵權的投訴,可以提交以下全部權屬證明原件的彩色掃描件:專利證書,包括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等;專利登記簿副本;涉及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投訴,需提交專利權評價報告。
3、投訴的發起
投訴人認為其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的,在發起投訴時應當向我們提交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或相關材料:
(1)涉嫌侵權商品的所有鏈接;
(2)涉嫌侵權商品侵犯上述知識產權的具體內容、理由和訴求,(涉及專利侵權投訴需要提交詳細的專利侵權對比分析);
(3)其他能夠證明存在侵權行為的補充信息或證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訴的商品導致消費者與權利人的商標相混淆的證據、或能夠充分證明投訴人權屬具有獨創性的證據、或對比分析文件上的被對比商品與實際被投訴商品完全一致的證據等證明材料。
4、平臺審核時間
平臺方接收到投訴人主體信息、權屬材料后,將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于符合要求的資質材料予以受理并留檔,對于提供材料不全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告知不符合原因并予以駁回,直至投訴人補充完整資料后予以審核通過。
5、投訴的受理和處理
(1)平臺方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將投訴人所提交的投訴材料通知被投訴人,被投訴人可以在收到投訴通知的3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訴,期滿未提交申訴材料的,不影響平臺方的后續處理。
(2)若投訴人的投訴材料不足以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或投訴人的訴求未被我們受理的,平臺方有權通知投訴人補充侵權證據重新發起投訴。
(3)若投訴人的投訴材料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的,平臺方將予以正式受理并將及時對被投訴商品或內容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處理措施。
(4)若被投訴人提交了不存在侵權行為的聲明及初步證據的,平臺方依法將該聲明及初步證據轉發給投訴人,投訴人可以在收到被投訴人反通知材料的15日內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5)若被投訴人在投訴處理完成后又提交了足以證明不存在侵權的證據的,平臺方將把上述證據材料反饋給投訴人,并有權終止此前采取的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處理措施。
6、投訴的撤回和終止
(1)投訴人可以主動撤回投訴。
(2)投訴人主動撤回投訴的,視為自始放棄主張,平臺方有權終止此前采取的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處理措施。
(3)投訴人可以與被投訴人自行調解,達成和解的,投訴人應及時提交撤訴申請以告知平臺方。
(4)投訴人在收到被投訴人反通知材料的15日內未依據法律規定向相關司法、行政執法機關立案、受理通知的,平臺方有權終止此前采取的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處理措施。
(5)投訴人在首次發起投訴后未在收到被投訴人反通知材料的15日內提交相關司法、行政執法機關的立案、受理通知的,此后又以相同材料、相同理由針對相同被投訴人反復發起投訴的,平臺方有理由相信投訴人存在濫用知識產權的情形,平臺方有權終止此前采取的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處理措施。情節嚴重的,平臺方有權采取限制投訴等措施。
1、投訴人應當認真閱讀本規則,并按照規則的要求進行維權,對于濫用知識產權進行惡意投訴、排擠競爭對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相關規定的,由投訴人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2、因被通知人提供的聯系信息不準確,或疏忽等原因導致的平臺方通知無法或延遲送達至被通知人等情形,由被通知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后續結果。
3、平臺方將盡可能對自行排查的鏈接予以審慎核查,但不保證完全的準確性,被通知人不得因排查中的合理誤差要求平臺方承擔任何直接或間接責任。
4、平臺方保留在任何時候自行決定對自查流程進行變更、升級、修改的權利,平臺方有權自行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歐菲斯及關聯平臺運營情況,對本規則進行變更,變更后的規則將以公告、郵箱信件、站內信息等形式告知被通知人,任何變更一經公告即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5、被通知人(投訴人)應當就其申訴一次性提供足夠的證明材料,對于申訴時(投訴時)未提供,而在隨后的行政或司法程序中提出的新的證明材料,被通知人(投訴人)不得主張平臺方審核不力,也不得據此要求平臺方承擔任何直接或間接責任。
6、因投訴人通知錯誤給被投訴人造成損害或者因投訴人惡意發出錯誤通知,造成被投訴人損失的,被投訴人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投訴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平臺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責任。
如您對本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或其他相關事宜有任何問題、意見或建議,請通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系,一般情況下,我們將在15天內回復您的請求:
1、聯系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金開大道西段106號1幢
2、您還可以隨時通過訪問在線客服系統:百度商橋
3、客服熱線:400-678-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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